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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院《2009-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工作量》公示

2010年01月18日 10:49
根据《山东艺术学院关于教师工作量的暂行规定》及相关文件政策,音乐学院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了科学、合理的核算,现将《2009-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工作量》进行公示,查看方式请致电音乐学院办公室(86423680)。公示期为10天,如有异议,请及时到音乐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86423680


音乐学院
2010年1月18日

附件1:音乐学院2009-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工作量
附件2:音乐学院2009-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导师工作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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